近日日本亞馬遜對廠商要求支付「協力金」一事,陸續受到各大媒體關注。
我會注意到這件事,是因上月底《日經新聞》出現一則新聞,全文翻譯詳見文末。「協力金」姑且譯為「共同維護費」吧,意思可解釋為「因為我要提供更好的服務,所以希望身為產業鏈一份子的廠商也能共同分擔」,日本亞馬遜以此為名目要求自營部門的廠商支付1~5%的共同維護費,廠商自然反應不一。雖然可看作是合作條件的一部分,但據稱日本亞馬遜談判時以終止往來對廠商施加壓力,剛才翻譯下述文章時不免好奇後續發展,以關鍵字搜尋後發現,此事確實已引起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關注並介入調查,NHK、朝日新聞等都出現相關報導。1
《東洋經濟》2018/3/13則以廠商角度報導此事:〈日本亞馬遜要求支付共同維護費 苦惱廠商的心聲〉。前半段與附錄大同小異,後半段則提到配送手續費也做了調整,於二月下旬統一以電子郵件通知廠商,自4/24起,以「提升服務品質、品管、配送、客服等費用變動之故」將對廠商增收費用。資費調整因貨品大小而異,9公斤以上等大型商品、裝箱尺寸三邊合計在100cm以上,未滿140cm者,手續費提高18%,來到日幣676元(約台幣190元)。不過日幣4.5萬元以上的商品仍舊免費配送,小型商品則部分調降。
至於是否有可能將費用轉嫁至消費者身上,《東洋經濟》的報導持否定態度。由於亞馬遜上很可能有多個廠商販售相同商品,網店最重要的目標是讓自己成為最能吸引消費者目光的焦點,讓顧客優先將自己的品項放進購物車。在價格上具有競爭優勢的廠商,在搜尋時能夠排在前面,因此不可能為了轉嫁成本,犧牲自己曝光的版面。
目前看來這項費用並沒有收到出版商身上(因為他們對出版商的手段是直往直送)。日本產業界不知道是否能夠構思出對付亞馬遜式作風的策略?更讓人深思的是,當通路大到沒有競爭對手之後,消費者真的是最大受益者嗎?
附錄:2018/2/27《日本經濟新聞》日本亞馬遜要求廠商支付售價1~5%的「共同維護費」(會員方可閱讀)
日本亞馬遜對國內(日本)食品、日用品等製造商必須支付站內售價1~5%的「共同維護費」。用以支付物流費上升及系統更新等支出。以人手不足為契機,藉此讓供應商、消費者納入分攤營運成本的環節中。 根據許多業者表示,日本亞馬遜自去年11月底開始要求製造商支付共同維護費,以自營部門為主。以將更新銷售系統提升便利性為由,從2018年起以「Base CO-OP」(ベースコープ,字面上可看作是一種合作社組織)的名目,要求食品及日用品支付商品售價2%、其他製造商則為1~5%不等的費用。
本來自營部門就會跟廠商徵收一定的費用,今年開始多了「共同維護費」的負擔。美國亞馬遜在境內已導入同樣制度,表面上雖說支付與否不影響合作評估,但不少廠商卻陷入「不答應的話條件就會變差,有可能直接停止進貨」(日用品廠商語)的困境。
大型食品廠商的主管表示「一律支付2%這種條件讓人很難接受」,中型家用品製造商則說「中小企業如果與亞馬遜停止往來基本上活不下去,目前的方向會是從其他廣告費削減支出,用以支付共同維護費。」
另一方面,也有中型企業表示可以理解「不論規模大小一律平等」的做法,但亞馬遜目前仍在個別交涉中,所有廠商的支付狀況並不透明,也可能因為規模或商品而出現條件差異。
專精企業往來的川村宜志律師(牛島綜合法律事務所)表示,「若有合理依據要求廠商負擔共同維護費,此事本身並無問題,但若挾談判優勢以結束往來為條件強行要求支付,可能會觸犯獨占禁止法(譯按:公平交易法)」。
根據美國亞馬遜的結算資料,2017年12月期的日本市場銷售總額為119億美金(約3,500億台幣),與前年同期相較成長10%。壓倒國內零售業和大型百貨集團J. Front Retailing Co. Ltd.(持有大丸、松阪屋、Parco、三越伊勢丹經營或控股權)成為第六大規模。
但是,由於業績急速擴增,配送體制尚未完備,導致大和貨運(ヤマト運輸,黑貓宅急便母公司)等貨運業者人手不足。雅瑪多和亞馬遜到去年秋天為止的合約條件是配送費用6折,這也是導致需要廠商支付協力今以支付物流費用等支出的原因。
亞馬遜於今年一月起,美國可免運費的Prime會員月費調升18%,改為美金12.99元(約台幣380元),年繳則仍是美金99元(約台幣2,900元)。日本的Prime會員月費400元日幣(約台幣110元),年費3,900元(約台幣1,100元),較美國便宜。Prime會員的會費和各項費用和商品售價等,似乎都還有調漲的空間。
日本亞馬遜對於日經根據此項報導的回應為「由於個別契約條件不同,不便透露。」
- 《NHK》2018/3/15〈日本亞馬遜疑似要求支付不當共同維護費 公交會委員介入調查〉(失效連結)
《朝日新聞》2018/3/15(會員限定)〈公交會委員介入調查日本亞馬遜 疑似要求不當共同維護費〉(失效連結) ↩︎